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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权雕塑《收租院》竟获国际大奖

四川美院对涉嫌侵权者拟打国际官司
2000-05-27 来源:光明日报 陈 蓬 我有话说

本报重庆5月26日电四川美术学院日前获悉,蜚声中外的大型雕塑《收租院》被人私自复制,参加了去年第46届意大利威尼斯双年展,并获得唯一金奖。如此不顾国际公认知识产权的行为,激起了四川美院和部分原创人员的极大愤慨,并决定打一场国际知识产权官司。

四川美术学院院长罗中立教授告诉记者,大型雕塑《收租院》初创于1965年,当时19位创作人员中,有14位是四川美院雕塑系师生。此后,为便于巡回展览,由四川美院为主力的41位作者,对《收租院》进行了复制再创作。四川美院毫无疑问拥有集体著作权。但日籍华裔人士蔡国强在未征得四川美院和其他作者同意下,私自将《收租院》加以复制,并命名为《威尼斯收租院》,参加了1999年第46届威尼斯双年展且获金奖。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《伯尔尼公约》中有关知识产权部分的条款。

此外,罗中立还指出“威尼斯双年展也有过错”。双年展的最高决策人哈拉得·塞曼一直对《收租院》情有独衷。早在1972年,他就策划德国卡塞尔文献展邀请《收租院》全套参展,提出原作者前去全套复制,但因当时条件未能成行。这次蔡国强复制《收租院》能参展获奖,哈氏起了关键性作用。根据有关法律条约,双年展对这一违反知识产权公约的行为也负有一定责任。因此,四川美院和部分作者将起诉蔡国强、塞曼和威尼斯双年展。重庆市有关单位和四川省文化厅都将对此事给予关注。

据法律专家介绍,由于此侵权行为涉及面广,加上有国际背景,因此需经历一个较复杂的法律过程。

据了解,《收租院》是一件规模庞大的群雕,共分7部分,26组场景。包括了人物114人,道具108件,全长近100米。虽然其为特定的政治艺术品,但强烈、浓重、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感召力的主题和艺术手法,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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